41歲醫師黃御統,已婚育有2子女。判決指出,被害女大生小如(化名)當天獨自赴診所上樓看診,黃醫師聽診後展開觸診,雙手卻不安分,數度觸摸她的胸部乳頭,解說病情時還將手掌放在她胸部上面,小如揮動沒被固定住的右手將黃的手拉開。
黃仍不肯罷手,邊講解、邊將手在她胸口、腹部、大腿游移觸摸多次,小如也持續推擋他的手,兩人交「手」數回合後,黃出左手用力抓住她的右手,右手繼續撫摸她胸部,並親舔小如的臉部和脖子,小如因為過度驚懼而哭了出來,黃還假惺惺地說:「你有一點焦慮症」,直到樓下護士打電話到診間說有別的病人來了,黃才停手下樓。
小如離開後返回打工處,同事發現她心神不寧、痛哭不已,追問之下小如說出被醫生非禮,隔天她去另一家醫院看身心科,向醫生訴說昨天被醫生猥褻,醫院通報社會局志工協助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