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說,許男跟妻子於2008年12月7日結婚,2人育有2女,不料許男出現「7年之癢」,2015年愛上老闆的媳婦施女,還跟對方生下一名男嬰,許妻始終被矇在鼓裡,一直到2016年10月施女的公公上門向許男理論,許妻才得知真相。
判決書指出,許男介入別人婚姻,還跟人家老婆生下一男,導致對方婚姻破裂,而許男因通姦罪被判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還面臨38萬元的民事求償。而許妻也向施女求償100萬元。
施女自稱,整起事件,她也是受害人,她就是不想向許妻道歉,因為她收到一張情色光碟,裡面就是自己跟許男洗澡的親密對話和畫面,她懷疑這張光碟就是許妻寄給她,她還想告許妻妨害秘密罪。
審理的法官表示,原告許妻受有精神上的痛苦,請求賠償有理,又其為中低收入戶,目前無業。又施女目前打工賺錢,每月收入才2萬餘元,許妻請求賠償100萬元嫌過高,以40萬元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