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昨召開記者會並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告發,指花蓮縣長傅?萁以政府公款招標,把印有自己和中國國民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徐榛蔚照片的白米發放給縣民,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圖利一案,經花蓮地檢署剪報分案,由檢察長指派專責檢察官指揮偵辦。
劉曉玫指控,傅?萁利用花蓮縣政府公告招標採購白米,將3公斤的白米各一包裝成一袋,發送給13鄉鎮選民,米袋上印有傅?萁和徐榛蔚夫婦的照片,是「夾帶圖利的行為」,認為涉嫌賄選、貪瀆罪嫌。花蓮地檢署已於今日分案深入調查,將確認上開行為是否違法。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表示,各行政機關人員切勿利用行政資源為特定參選人助選、行銷,或使選民有賄選、助選聯想之不當行為,一旦有任何疑似賄選之行為,必定分案究辦。各參選人也應體認公平選舉是民主的基石,建立不易,各參選人務必遵守競選規範,切莫不當利用國家資源作為自己競選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