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劉姓男子去年11月4日大清早莫名徘徊路上喧嘩,轄區江姓執勤警員獲報到場處理,卻被劉男瘋狂辱罵「狗仔畜生警察」、「你卒仔」、「垃圾」等字眼,又徒手毆打江員傷警,涉犯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執行等罪,橋頭地方法院分別依法判處拘役20日、有期徒刑3月,各得易科罰金2萬元、9萬元。
判決指出,劉姓男子當時出言辱罵江員「畜生警察」、「狗仔畜生警察」,還對該員警飆罵「狗仔畜生天地會的垃圾」,難聽字眼不堪入耳,接著連環叫囂「你娘機掰」、「垃圾」、「X你老母」、「操機掰」、「你卒仔」等語,隨後直接出手揮打江員,害執勤警員下巴挫傷、且唇部、口部有擦傷、撕裂傷。劉男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劉男到案坦承犯行。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指出,劉男對執行公務的江姓警員施暴,有損公務人員尊嚴,明顯藐視執法公權力。
經查,劉男曾有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在案,而今又傷警,法官認為劉男不知警惕,應加重其刑,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江員以2萬元達成和解,被害警員撤告傷害,橋頭地方法院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分別判處劉男拘役20日、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2萬元、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