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瑜伽教學的郭姓女子,發現吳姓丈夫住在公司和陳姓女子發生性行為,提告求償200萬元。她附上丈夫坦承偷吃的錄音檔,兒子也作證爸爸有跟全家談外遇的事,還坦承「男人到60歲還是會有生理需求」,士林地方法院判陳女應賠償60萬元。
郭女提告主張,陳女和丈夫交往並發生性行為,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互動,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陳女辯稱只是朋友關係,互動只有搭車、供物、開車送貨,否認發生性行為。
郭女提出她和丈夫和子女間的錄音證實,丈夫坦承和陳女有不正常關係,吳還說,「我錯了...不應該一時衝動做那件事」,兒子不滿說,「不是一時衝動,是很長一段時間,做那件事時有沒有想過這個家」,吳則是不斷認錯。
郭女痛斥丈夫,「我覺得我被你精神霸凌,兩人包著睡的棉被,杯子有他的口水,兩人愛的小喔嘛!」「你很聰明,早上是黃牛幫你犁田晚上當乳牛」、「她就是老三,可以給你愛情幫你賺錢!」
吳男道歉說,「對不起我不是好爸爸...我受不了妻離子散」,兒子繼續說,「為何受不了妻離子散?你在外偷吃,回來卻要我們裝沒事幫你維持一個家,這想法很自私」。
兒子在家事事件曾作證,曾看和妹妹去公司房間內部拍照,藥袋上有陳女名字,房內還有女性用品。父親有向家人坦承外遇,事後約父親到酒吧聊,父親說外遇的原因是「男人到60歲還是會有生理需求」
吳男在家事官司中,則稱單戀陳女,沒有任何肉體關係,說詞卻和生理需求一說相反。郭女稱,「搞女人最後還不承認,聯手發答辯狀欺負我,你當法官白痴,你這個是背叛。」吳男回覆,「我就是白痴、笨,才會一下子都跟你承認」
法官認定,依照錄音內容,吳跟全家人談外遇,承認和陳有不正常關係,郭女也有提到打炮、性行為等,吳一再道歉乞求原諒,顯見確有不軌情事,加上用LINE傳「悔過懺悔書」、「給孩子的懺悔書」給妻小,一再懇求諒解希冀挽回家庭,吳、陳確有婚外情。
法官審酌,陳女侵害郭女婚姻,不僅使原有的婚姻家庭生活瀕臨破碎,本件訴訟中仍與吳杜撰虛詞欲影響司法程序,造成郭女精神上更多的創傷、痛苦不堪,判陳女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
聯合新聞網 2021-12-07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