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駐紮台東某單位葉姓下士,與1名有夫之婦發生不倫關係,女方丈夫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告。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妨害婚姻罪判葉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葉男去年6月認識1名有夫之婦,2人進一步交往,並於同年7月起利用出遊機會,發生性關係,前後共3次;婦人深知其行為不對,將出軌情事主動告知丈夫,丈夫提出告訴。
法官認為葉男明知婦人為有配偶之人,竟與其相姦,嚴重破壞他人家庭、婚姻和諧,其行為違背社會倫常,甚屬不該,且未與達成和解,造成告訴人心理難以平復創傷。
聯合新聞網 2019-11-21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