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62歲擁竊盜與毒品前科、身體中風的呂姓人夫,因懷疑46歲王姓陸妻外遇,在去年8月爆發口角後狠刺妻子53刀致死,被依殺人罪判刑12年8月,呂男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9)日進行言詞辯論,呂男律師指死者曾嗆丈夫「你不行、沒能力了」、「別的男人可以給我幸福」,才會一時衝動犯下殺人罪。
據《聯合》報導,呂男在狂刺妻子53刀致死後逃往妹妹家,但妹妹報警後逃離,最後在桃園落網,法官雖認為呂男下手凶殘、推諉殺人過錯,但考量他中風行動不便,僅判刑12年8月、褫奪公權6年。
高院今進行言詞辯論,辯護律師表示呂男深愛妻子,不但用繼承的土地貸款800萬讓妻子開檳榔攤、在海南島買房,小舅子的帳款也都是呂男處理,甚至因中風害怕失去妻子還表示要給百萬,但妻子非但堅持要走,還嗆丈夫「你不行了」、「別的男人可以給我幸福」,呂男的女兒也向法官要求判輕,但檢察官認為若不判呂男死刑,至少也要判無期徒刑,最後審判長則要求辯方再補狀相關證據。
Yahoo奇摩(綜合報導) 2020年2月19日 上午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