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一對林姓、徐姓夫妻,育有一對3歲雙胞胎兒子,其中弟弟因發展遲緩,會尿褲子、拒食,竟遭父母荼毒虐待,林男將他關浴室當狗養,徐女也會以早餐中加辣油、命令矇眼坐椅子等方式虐兒,夫妻以「狗、啞巴」稱呼他,去年3月林男毆打他後再推去撞牆,稚兒昏迷多日後死亡;一審南投地院依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將林男判刑14年、徐女判12年。
二審台中高分院認定徐女未參與奪命之虐,將她改依凌虐妨害幼童教育罪改判4年徒刑,林男維持14年刑期;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
檢警調查,林小弟是雙胞胎兄弟中的弟弟,兄弟出生後,哥哥由父母自帶,弟弟由阿公和阿嬤帶,直到2020年12月阿嬤生病無法再帶他,才由父母接回,他因有發展遲緩,且對新環境適應不良,以致行為退化,常尿褲子、拒食、不說話,林父經常毆打他,還將他關在浴室吃飯和睡覺,不時以捆綁、趴睡、睡紙板、矇眼、封口、罰坐等方式體罰。
2021年3月21日上午11時許,林男再次認為林小弟不聽話、哭鬧不休,在浴室內動手毆打他,並推他的頭去撞牆,林小弟不久即因急性腦出血而陷入昏迷,被送至醫院急救。
醫師發現幼童有多處新舊傷,疑似受虐而通報社會局,縣府隔天對林父提告,檢察官也依殺人未遂、妨害幼童發育、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林小弟經急救11天,仍於4月1日宣告傷重不治。
一審的南投地院認定2人觸犯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判林男14年、徐女12徒刑。
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無法證明徐女案發當天有進入浴室參與凌虐,夫妻的Line對話紀錄也顯示2人一次討論男童停留在3月3日,距案發還有18天,證據不足以證明她參與虐兒致死,改依凌虐罪判4年,林男則是維持一審罪名與14年刑度。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