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合球國手林姓男子被控與大學寢室吳姓男室友,到KTV飲酒歡唱認識一名21歲女子,2人將酒醉的女子帶回大學宿舍內輪流性侵,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林男與吳男坦承犯行,但未能取得被害人原諒並達成和解,各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1月。可上訴。
吳及林在2019年6月23日晚間與友人在KTV飲酒歡唱而結識被害人,隔天上午8點許,唱飲結束後,2人見她已酒醉、意識不清,帶同她返回其等就讀大學之男生學校宿舍寢室休息,吳及林輪流性侵她。
檢方起訴後,律師求法院宣告緩刑,稱2人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案發時為大學學生,目前仍就讀大學,年紀尚輕,2人均具有國手級之體育實力,林更是國家合球代表隊的成員,2人實係因一時酒後失慮而觸法。
台北地院審酌2人在案發時僅因一時私慾,利用被害人酒醉意識不清之情況下,分別對她性交行為,造成她身心受創,所為應予非難,且未能取得她的原諒並達成和解,各判刑3年1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2021-12-07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