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結婚不到10個月就在外偷吃被發現,其妻不滿小三黃女破壞家庭,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等61萬元,高雄高分院發現黃女與李的LINE有性暗示的訊息,認定確有「炒飯」行為,判決她賠償26萬元遮羞費定讞。
2020年6月9日,李妻意外發現其夫偷吃,便用他的手機質問小三黃女,為何破壞家庭生活,並說其夫「只是跟你玩玩而已」,同時求賠償精神撫慰金、醫藥費等61萬。
黃女則辯稱,2020年4月間,她與李男在公司研習會上認識,對方並在隔月以LINE與她聊天並展開追求,不久即發生性關係,直到接獲其妻電話,始知李男已婚,並驚覺他所稱「一起努力」等話均是謊言。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據李男與黃女LINE等對話,如「想在你奶上翻滾」、「晚點要吃你」等性暗示,及兩人互相傳送吸精體力虛脫、1天4次需要喝牛肉湯補身體等訊息。
此外,李妻質問黃女「那你應該知道他結婚了吧?」,黃女回說:「知道。」,李妻又問:「那請問你是抱持甚麼樣的心態跟人家上床啊?你怎麼好意思啊?」,黃女沉默不語,李妻接著說:「跟別人的老公上床. . . 好玩嗎?」,黃女僅稱:「對不起」,足認李和黃女確有性行為。
合議庭法官審酌兩造職業、經濟等情形,認為原審判決黃女要給付26萬元,並無不妥。
自由時報 2021-09-13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