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胡姓上士6年多前與妻子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前年9月間妻子與蔡姓男子攜2子女一同出遊後,胡男無意間聽到年幼女兒說「媽媽有跟叔叔一起洗澡、一起睡覺」,妻子否認出軌,卻又被抓包兩人出入男方住處且摟肩、親吻臉頰,胡男與妻子離婚,並對蔡男提告,台南地院判賠18萬元,可上訴。
胡男主張,2020年9月25日前妻攜2名幼兒與蔡男一同出遊回來後,無意間聽到女兒說「媽媽有跟叔叔一起洗澡、一起睡覺」,驚覺有異,質問前妻卻矢口否認。然而,前妻與蔡男同年10月10日一起從蔡男家中出入,一起買午餐,期間蔡男更與前妻有摟肩、親吻額頭、臉頰等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而有不正常往來。
他表示,蔡男與前妻偷情行徑,令幸福美滿之婚姻,一夕幻滅,竟毫不避諱在2名幼兒面前展露無遺,更嚴重戕害幼兒心靈。因此,他向蔡男請求60萬元精神賠償。
蔡男表示,他與女方算是有在交往,有帶她去買午餐,也有帶她和她小孩去玩。他也說,女方說她要跟她先生離婚,但需要時間。
他指出,自2020年8月底開始與女方同居在其住處,10月後一起住在旅館;有與女方發生性行為好幾次,次數忘記了,同年11月17日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也是同住至該日。
台南地院據相關證據調查的結果,認定蔡男與女方有男女朋友關係交往及發生性關係非僅一次等事實。認蔡男不法行為,已侵害胡男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審酌兩造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身份、職業,蔡男行為破壞婚姻制度,造成胡男家庭破裂及所受心靈創傷程度等情,認胡男請求蔡男給付精神慰撫金18萬元為適當。
聯合新聞網2022-01-1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