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名師劉毅(本名劉曉山)涉嫌偽造前特助印文、簽名,申請變更4間補習班的共同設立人,遭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劉毅喊冤表示,這是循往例作業,設立人只是單純掛名,不影響政府管理的正確性。
檢方起訴指出,劉毅從2010年10月10日起,聘僱李姓女子擔任個人特助,除負責劉毅交代事務,亦須管理「劉毅英文」旗下學信、學善、學勤、學智4間補習班,同時擔任其中3間的設立人與共同設立人。
李女2018年3月初接獲開除通知,4月即委請律師發函通知劉毅英文,要求給付資遣費,同時不能再使用她的名義擔任設立人,劉毅竟因此指示另名紀姓特助,未經李女授權,偽蓋李女等人印文、簽名後,向台北市教育局申請變更補習班設立人,李女直到接獲教育局通知,才驚覺遭冒名提告。
劉毅今至北院開庭,辯稱是循往例進行,檢察官也曾經處分不起訴,他和記姓助理都是冤枉的。
紀女的律師也強調,所有補習班的設立人都是單純掛名,不是實際負責人,無論設立人如何變更,都不影響教育局管理的正確性。
中時電子報 2020/02/17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