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曾姓男子曾對未成年兒子家暴,桃園地方法院2018年曾核發通常保護令,豈料去年9月間曾男用鑷子拔他兒子頭髮、10月間拳毆他兒子的臉頸,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他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去年9月30日晚間,曾男(55歲)在平鎮區住處內,用鑷子拔下他兒子前額的頭髮,同年10月30晚間,曾男又在住處內拳毆他兒子的頭、頸,致曾男兒子頸部瘀傷,兩起事件都發生在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
曾男否認施暴,他供稱,去年9月30日晚間他是拿豬毛夾子在他兒子的前額比劃而已,並未真的拔頭髮,都是他兒子自己加工的。至於頸部瘀傷,是因為他兒子抬頭跟他說話時,他伸手撥對方的頭,指甲才會刮到對方頸部。
檢方說,曾男兒子指述歷歷,還有傷勢照片、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等證據,曾男罪證明確,供詞只為卸責,不足採信,已因他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自由時報 2020-02-19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