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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居住地一定要遷移嗎?如果雙方有協議,是否能繼續住在一起?戶口名簿需更換嗎?
戶籍是按實際居住情形設立,並不因結婚、離婚或其他原因而有所改變,如果離婚後實際上仍居住於原地,則戶籍﹝戶口﹞是不必辦理遷徙的。離婚後如果雙方有意願繼續居住在一起,並不需要有任何協議。 戶口名簿僅需填註離婚事實,不需要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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