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會戰將」之稱、6連霸的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嫌自2010年起,以母親、哥哥、丈夫等的名義浮報助理費、挪為己用,10年下來詐領高達1090萬元,桃檢傳喚6名助理,以舒和張姓丈夫有滅證、串證之虞聲押禁見,桃園地院裁定夫妻倆200萬元交保,陳姓助理30萬元交保。
56歲市議員舒翠玲曾任第14、15、16、17屆縣議員、桃園市第1、2屆市議員,檢調卻接獲檢舉稱她涉嫌以虛報人頭方式詐領助理費,自2010年起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的陳女、陳男、以及哥哥舒男、母親舒郭女子等人,擔任人頭助理,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使不知情的桃園市議會出納人員,依舒翠玲出具的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人頭帳戶,10年下來詐領金額高達1090萬餘元。
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淑蓉18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發動搜索舒的服務處、住處及陳姓助理住處、調取議會相關檔卷及文件,並傳喚舒翠玲、丈夫張曉帆、母親、哥哥、以及另2名助理等6人,認為夫妻檔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據之虞,19日凌晨將夫妻檔以及陳姓助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哥哥和母親則於檢察官訊後請回。
桃園地院19日11點10分召開羈押庭,庭訊後裁定舒翠玲、張曉帆各200萬元交保,陳姓助理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