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騰網路行銷有限公司以經營網路商城等名義,吸引民眾投資,檢方說,陳為榮(55歲)等公司幹部向民眾佯稱,只要每個月投資4200元、投資3年,等到7年後就能分得350萬元紅利,獲利超過23倍。
另外,陳為榮等人也假稱民眾只要投資97萬元買車,再透過拉攏其他民眾也買車,就能獲利,最多甚至可以賺到420萬元,檢方說,陳為榮以「母球、子球、公球」的觀念,向民眾洗腦,估計吸收了超過40億元的資金。
投資民眾未收到陳為榮應允的紅利,向桃園檢方檢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靜怡、黃榮德、陳貞卉、呂象吾、黃柏嘉、陳錦宗、廖榮寬、李雅雯、郭書綺搜索桃園、高雄、宜蘭、台中等22處,帶回50人偵訊,並查扣證物與現金110萬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偵辦。
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為榮、黃唯品、巫政陞、李秉鴻等人,陳宥騏、劉宜珊、黃淑芬、徐瑋勵、林明輝等人分別以5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外,榮騰網路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的98個金融帳戶、房地23筆,檢方也已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以保全日後追徵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