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出生未滿1歲的男嬰,遭母親李女的同居「小王」傅男家暴,男嬰被虐到重傷,臉上冒出「熊貓眼」,去年6月傅男帶男嬰外出,路人發現男嬰臉上全是傷,懷疑遭到家暴,機警通報113,順利讓警方揪出這起虐童案,雄檢偵結,依傷害罪起訴,並向法官求處重刑。
男嬰遭到家暴後,母親為了擔心傅男入監,讓她失去依靠,明知道動手的並不是邱姓丈夫,卻在警詢筆錄誣指是邱男動手,警方移送後,才在偵查時改口是傅男動手,檢方依隱匿人犯罪起訴,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行為與隱匿人犯的「使之隱蔽」構成要件不符,判無罪。
判決指出,李女前年7月產下男嬰,卻與丈夫邱男感情不睦,攜子離家後與「小王」傅男同居,兩人攜著幼子投宿高雄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商旅。但傅男不滿男嬰哭鬧,去年6月間多次動手毆打男嬰,還任由男嬰摔到旅館地面,驚恐的家暴過程連隔壁住客都能聽到。
同年月23日,傅男帶著李女、男嬰外出,由於男嬰臉上冒出「熊貓眼」,正巧傷勢被一名路人瞥見,機警的他懷疑男嬰遭到家暴,隨即通報113專線,接線員接獲通報後轉告轄區三民一分局,警方根據路人提供的線索,查訪到傅男、李女等人,成功救出傷勢嚴重的男嬰。
男嬰送醫後,被發現左手橈骨、左腳脛骨、尺骨骨折,左右眼瘀青,眼框底骨折,身上還有多處傷疤,所幸治療後慢慢康復,男嬰也由社政單位緊急安置。
檢警偵辦時,傅男坦承施暴,卻稱他是在睡覺做夢時無意識動手,睡覺時亂揮才不小心將小孩推下床。與傅男同居的李女,擔心傅男若因家暴入監,她不僅會失去依靠,還恐丟失小孩監護權,還袒護傅男,稱男嬰傷勢是丈夫邱男造成。
後來檢方傳來旅館林姓住客作證,林男證稱常聽到傅男房內傳來嬰兒哭聲,還有男生大罵三字經,因此認定傅男動手,依家暴傷害罪將他起訴,並依兒少法求法官重判。
至於李女部分,因偵查中改口是傅男動手,檢方認為她警詢時刻意隱蔽傅動手過程,依隱匿人犯罪將她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女警詢時,是擔心傅男入監,才會於筆錄中維護傅男,並無通風報信、使傅男遠避的行為,與隱匿人犯的「使之隱蔽」構成要件不符,判李女無罪。
聯合新聞網2022-07-20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