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曾對前妻暴力相向,台中地院在2021年8月間核發保護令,他在2022年12月12日凌晨在臉書發文,公開前妻的照片、住處所在、欠債及借據等訊息。
李男在臉書留言指稱「打給你不處理,我只能這樣了」,「你一直爬到我頭上來,沒給吃一次鐵,以為天下無敵」,「再不出面處理,就委託專門發傳單了」,並嗆她是「七月半的鴨子」(俗語,農曆7月半殺鴨普渡鬼魂,暗喻「不知道死期快到了」)。
李男違反保護令騷擾、恐嚇前妻,她心生恐懼報警偵辦。李男到案時否認恐嚇,辯稱只是希望前妻出面,檢方認定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恐嚇安全等罪,從一重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論處。
李男在法庭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尚有悔意,但未與前妻達成和解,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