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少年與少年阿強(化名)有債務糾紛,竟找來陳姓、楊姓、謝姓男子及多名少年,對阿強實施酷刑,包含:燒燙鋼圈燙臀、開車輾手掌、傷口上小便、草梗性侵等,今年3月,一審法院已判處主謀陳男22年徒刑,新北地檢署今日再依2人以上共同對男子施以凌虐並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起訴另一名共犯少年徐男。
檢方調查,徐姓少年因與阿強有債務糾紛,遂於去年4月21日凌晨1時許相約談判,見面後,他開口要求還款8000元未果,竟夥同陳男、楊男及少年,把阿強強押到謝男住處,施以酷刑如徒手毆打、燒燙鋼圈燙臀、逼吃衛生紙及戴工地帽跳舞,並奪走阿強身上40元現金。
隨後,陳男聯繫徐男開車到場,把阿強押到新北市五股區疏洪沼澤公園內,除拳打腳踢外,並持球棒、安全帽圍毆,還要阿強脫掉衣服,拿噴漆噴他全身,再將他從草坡上踹下,讓他滾落受傷。
眾人還持草梗侵入阿強肛門,持手機拍攝過程,並要他以口含住手槍,逼喝檳榔渣、菸蒂液體,甚至以菸蒂燙手心,再開車輾手掌、拿打火機點燃香水燒頭髮、把草塞進少年嘴裡,逼他學羊叫,阿強最後還被推下河堤,滿身是傷,路人發現報警送醫。
一審法院於今年3月間,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主謀陳男22年徒刑,楊男12年徒刑、謝男8年徒刑。
檢方調查後再依2人以上共同對男子施以凌虐並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參與凌虐、性侵並拍攝影片的徐男。